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原为2018年8月13日9:00时(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8年8月 14日下午15:00时(北京时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原为2018年8月10日上午12时前(含)(北京时间),现变更为2018年8月13日上午12:00时前(含)(北京时间)。
投标报价得分PF=评标基准价/有效投标报价×30%×100;四舍五入后取小数点后的2位数。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
根据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评分,全部满足的得2分,有2项(含)以下非实质负偏离的得1分,2项以上的不得分。
1、提供床立柱300mm一根。采用65×65壁厚≥1.2㎜C型开口型材、双面喷涂,管材上压两条或以上加强筋。外观尺寸正负偏差值不得大于2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2、提供床横梁管300mm一根。用42×82壁厚≥1.2㎜P形封口型材,管材上压两条加强筋。外观尺寸正负偏差值不得大于2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全部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3、提供床铺板托管300mm一根。采用20×30×1.2㎜优质矩形管。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4、提供档头横管300mm一根。档头横管采用25×50㎜,壁厚≥1.2㎜,满足得2分,否则不得分。
5、提供楼梯防滑踏板一块、卡式连接件一套、床铺板300*200mm一块、护栏一个、立柱配套塑料脚套2个。材质厚度、质量、工艺、环保等进行比较打分:优秀得3分,良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不得分。
(1)自主检测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投标人自主的家具与材料检测实验室设备:紫外线老化试验箱、盐水喷雾试验机、边压强度试验机、冷热冲击试验箱、划痕测试仪、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全部自有得6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发票和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一)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样检验报告:公寓床、钢柜、塑粉各1项,共3项,提供齐全的得9分,缺一项扣3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金属原材料的抽样检验报告:锁、缓冲铰链、钢板共三样,全部通过乙酸盐雾试验的,根据连续喷雾时间按如下要求分段得分,一个不通过不得分:
(1)连续喷雾大于100小时(含)后,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或镀层对基本的保护等级实测值等级为10级的得9分。
(2)连续喷雾大于50小时至100小时(不含)的,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或镀层对基本的保护等级实测值等级为10级的得6分。
(3)连续喷雾50小时(不含)以下的,镀层本身的耐腐蚀等级或镀层对基本的保护等级实测值等级为10级的得3分。
注:检验报告上受检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检验报告的发证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不提供原件不得分,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80万元(含)以上有效业绩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计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含)以上有效业绩材料,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计4分。
注:合同附件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2)投标人的柜类(金属家具)、床类(金属家具)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得3分,缺项不得分。
(4)投标人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产品系列包括:金属办公家具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的得3分,缺项不得分。
(1)投标人获得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连续5年以下的得1分,连续5-10年(含)的得2分,连续10年以上的得5分,最多得5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维修服务场所、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提供本地售后服务网点得1分,未提供不得分。(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服务电话。)
4、 关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分值权重”和“综合评分表”内容现变更如下:
经评委会一致认定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计3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权重×100。
所投产品配置完全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5分。技术参数不满足、配置不详、参数不清、缺、漏项,方案阐述不清楚,每负偏离1项扣1.5分,扣完为止。
为保证投标产品质量,各投标人开标截止时间前须提供所投产品上下床原材料小样,中标单位小样业主留存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
1、提供床立柱300mm一根。2、提供床横梁管300mm一根。3、提供床铺板托管300mm一根。4、提供档头横管300mm一根。5、提供楼梯防滑踏板一块、卡式连接件一套、床铺板300*200mm一块、护栏一个、立柱配套塑料脚套2个。以上样品须附带主要技术指标说明。
2、投标人所提供的以上原材料小样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招标文件参数要求,全部满足要求的计7分,未完全满足的每负偏离一项扣0.5分,扣完为止。未提供样品的不计分或提供不齐全的不计分,样品所附带的主要技术指标说明资料与实物不符的不计分。
(1)自主检测实验室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实验室认可证书的得3分,未提供证明材料不得分。
(2)投标人自主的家具与材料检测实验室设备:紫外线老化试验箱、盐水喷雾试验机、边压强度试验机、冷热冲击试验箱、划痕测试仪、全自动破裂强度试验机,全部自有得6分,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发票和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1、投标人提供公寓床、钢柜、塑粉三类产品自2016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抽样检验报告并加盖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公章,提供齐全的计3分,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投标人提供2016年1月1日以来由国家级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金属原材料的抽样检验报告:锁、缓冲铰链、钢板共三样,全部通过乙酸盐雾试验的,根据连续喷雾时间长短和保护等级实测值最高、时间最长的计6分,一般的计3分,较差的计1分,其他不得分。
检验报告上受检单位须为投标单位,检验报告的发证日期须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前,不提供原件不得分,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1)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至150万元的有效业绩材料,每提供1份得1分,最多计2分。
(2)根据投标人提供的2016年1月1日以来完成的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50万元以上的有效业绩材料,每提供1份得2分,最多计4分。
以上业绩附件包括:中标通知书、销售合同及验收报告并加盖公章,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
(2)投标人的柜类(金属家具)、床类(金属家具)获得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证书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
(4)投标人获得“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CQC)”(产品系列包括:金属办公家具系列)产品种类齐全的计2分,没有不计分。以上证书开标现场需提供原件查验,不提供原件不得分。
(1)投标人获得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连续5年以下的计1分,连续5-10年(含)的计2分,连续10年以上的计5分,最多计5分,没有不计分。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及售后服务响应体系和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完备性评分,主要参考指标包括整体售后服务方案、质量保证期限、维修服务场所、配件储备情况以及其它优惠的售后服务措施等进行综合评审,优得6分,良得3分,一般得1分,其余不得分。
5、关于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点“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中原上下床技术参数内容如下:3.★床横梁管:用42×82壁厚≥1.2㎜P形封口型材,管材上压两条加强筋。外观尺寸正负偏差值不得大于2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4.★床立柱:采用65×65壁厚≥1.2㎜C型开口型材、双面喷涂,管材上压两条或以上加强筋。外观尺寸正负偏差值不得大于2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
6、关于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项目需求第四点“采购清单及技术规格要求”中上下床技术参数现变更为内容如下:3.床横梁管:用42×82壁厚≥1.2㎜P形封口型材,管材上压加强筋。外观尺寸正负偏差值不得大于2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4.床立柱:采用65×65壁厚≥1.2㎜C型开口型材、双面喷涂,管材上压加强筋。外观尺寸正负偏差值不得大于2mm,壁厚不允许负偏差。
7、招标文件涉及以上内容作相应修改,评标工作将按修改后的要求执行,其他内容不变。
五、供应商认为本更正内容存在歧视性的,应在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